簡體中文簡體中文
首頁 » 貿易摩擦預警 » 貿易摩擦預警 » 關于2024年上半年部分反傾銷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關于2024年上半年部分反傾銷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浏覽數量: 18     作者: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發布時間: 2023-06-30      來源: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發布單位】貿易救濟局

【發布文号】商救濟立案函【2023】第66

【發文日期】20230630

各利害關系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和價格承諾的履行期限不超過5年;但是,經複審确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緻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适當延長。

為使利害關系方及時了解措施實施期限,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對202411日至2024630日到期的反傾銷措施通知如下:

一、将于202411日至2024630日到期的反傾銷措施通過本通知一并對外告知(見附件),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不再發布個案措施到期通知。

二、在本通知附件所列個案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相關中國大陸産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産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如認為,終止該措施有可能導緻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可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複審申請。

三、鑒于英國已于202111日脫離歐盟,本通知附件所列個案如涉及歐盟,相關中國大陸産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産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提出期終複審時,應根據商務部2021年第3号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請。

四、期終複審申請書應包含:要求進行期終複審的明确表示,終止該反傾銷措施将可能導緻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證據材料。

五、如相關中國大陸産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産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按本通知的規定提出期終複審申請,同時在相關反傾銷措施到期前,商務部也未主動發起期終複審調查,則該反傾銷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終止實施。

附件:将于202411日至2024630日到期的反傾銷措施一覽表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2023630



快速導航

産品中心

聯系我們

 0538-5051626
 0538-5052166
  havay@goldenhighway.com
 山東省泰安大汶口工業園

二維碼

    畫闆二維碼
版權所有 © 2024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 | 技術支持領動外貿建站    魯ICP備19063118号 
Baidu
sogou